美股的卖空是什么? 都有哪些限制条件?
Jason爱美股
卖空理论上是一个很简单的概念. 投资者认为某只股票未来会下跌, 为了能够在下跌中也获得利润, 这个投资者可以向券商借一定数额的该股票并卖出, 在未来股价下跌之后再购回并归还. 在卖空过程中, 投资者需要1)基于借出的股票对应价值向券商支付利息 2)向券商返还在卖空过程中股票应收到的股息分红 3)支付其他交易费用. 理论上虽然很简单, 但是实际操作中有很多细节规则
1.保证金账户(Margin Account)
账户类型一般分为现金账户(Cash Account)和保证金账户(Margin Account). 其中保证金账户实际上是由券商为投资者出资, 投资者负担投资的盈利与亏损(即有杠杆, Leverage). 保证金账户是卖空的最基本要求. 现金账户不能进行卖空.港、美股的卖空交易情况
2.最小交易数量(Lot, 通常称为手)
买美股通常不设最低额度限制, 1股就可以买, 在一些支持零碎股交易的券商处也可以买小于1股的数量. 但是卖空的时候通常有最小量限制, 一般一手为100股.
3.价格限制
美股通常不允许卖空”仙股”. 仙股原本的定义是股价低并且市值低的小盘股. 但是由于”低”是一个比较难以判断的相对概念, 仙股的本意也是为了区分微型市值股票, 并不是为了规定股价, 多数券商统一规定不允许投资者卖空股价在5美元以下的股票.
4.归还(Covering)
在借出并卖空股票后, 未来的某一天投资者需要将这些股票归还给券商. 一般来说, 归还不设期限, 只要投资者支付上述3点费用/利息即可.
5.裸卖空(Naked Short Selling/Naked Shorting)
一个投资者如果需要卖空, 首先需要借到需要卖空的股票数量. 在未来需要归还的时候, 如果股价下跌, 投资者以更低的股价买回并归还给券商, 即盈利, 如果股价升高, 投资者需要以更高的价格买回并归还, 即亏损. 理论上说, 投资者可以不进行任何真正的股票交易, 只向券商支付/索取卖空行为产生的亏损额/盈利额即可. 即券商可以”借”给投资者自己并不持有的股票, 只记录一个虚拟的额度, 在未来与投资者结算即可. 由于这部分”借”出的股票并不真实存在, 这种行为叫裸卖空.
虽然理论上可行, 但裸卖空在美股中是被禁止的. 因为一只股票的总量是有限的. 裸卖空可以导致在市场上真实可交易的量超过甚至远超过该股票原本的发行额度, 破坏市场正常的供求关系, 给投机分子恶意操纵股市的机会.
6.提前赎回(Called Away)
提前赎回虽然并不经常发生, 但是却是一个很高的风险. 由于裸卖空是被禁止的, 所以可以借到的股票的总量是有限的. 有些时候, 由于券商方面的原因, 券商会要求投资者提前偿还借出的股票, 而不管目前的市场价是多少. 虽然是极端情况, 但是有可能导致投资者蒙受损失. 下面我粘贴一段某券商的相关条款, 仅供参考
Is there a time limit in which shares sold short must 港、美股的卖空交易情况 be returned?
There is not a set time limit on the amount of time short shares can be borrowed. However, the shares that are sold short must remain available to borrow. If the shares become unavailable to borrow, the investor can be forced to buy the shares back in the market regardless of the current market price. This can happen at any time after the initial short sale has settled (3 business days after the short sale).
荀玉根:市场的另一半,卖空—美股、港股、A股
美股卖空历史已有200余年。美国证券卖空最早可追溯到1776年的独立战争,在19世纪中逐渐得到发展,到20世纪初规模不断扩大,此阶段卖空交易常见于投资者或经纪商私下之间。1934年美国通过了《证券交易法》,正式引入了卖空交易机制。1938年美国SEC引入卖空报升规则(“报升”规则:卖空挂单的价格不得低于当前常规交易最低卖单价)。20世纪60年代,大量投资者和个人进入市场。20世纪70年代早期,保险、慈善基金、养老金也逐渐参与卖空交易,至20世纪80年代中期,美国大部分的机构投资者都可进行卖空交易,证券卖空已经完全制度化。
美股卖空采用分散授信卖空模式。卖空是指投资者向具有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的券商提供担保物,借入证券并卖出的行为。具体流程是公司大股东、基金等股票持有者如在一段时间内计划一直持有某股票,可以将该股票以一定的利息回报借给券商,券商再以高一些的利息借给卖空投资者,卖空投资者在规定时间后归还。投资者根据保证金和保证金率获得卖空额度。此外还存在未借入证券直接进行卖空的“裸卖空”,因为对市场干扰较大,后来包括美国等世界上大部分国家已禁止。
纽交所上市股票95%可以做空,融券余量占自由流通股5.8%。2017年5月15日,纽约交易所(NYSE)共2535只股票,其中2411只可以做空,占比95%,融券成本(年化利率)仅为2%左右。从90年代初期开始,融券余量持续增加, 5月15日融券余量129.2亿股,占自由流通股5.8%。从行业来看,融券余量较多的行业有能源(25亿股)、非日常生活消费品(20.5亿股)、信息技术(14.6亿股),融券余量自由流通股比值较高的行业有能源(港、美股的卖空交易情况 8.9%)、非日常生活消费品(8.4%)、医疗保健(6.7%)。
卖空成本主要为利息、股利与价差。投资者卖空主要成本有(1)融券的利息成本,投资者借券卖出需要承担利息,美国的融券年化利率在2%左右。(2)股利成本,卖空者借入股票,借出者对其股利拥有所有权。因此卖空者需要将股利如数返还给股份借出者。(3)买卖差价的成本,因为美国股市存在做市商,买卖价存在价差,尤其是市值5亿美元以下的中小企业,股票买卖差价通常较大。(4)保证金的资金成本。(5)诉讼成本。卖空投资者在公司存在欺诈行为的情况下可以对该公司提起诉讼。同样的,公司也会对某些卖空者提起诉讼。
卖空投资策略更多为对冲策略。常规的与做多投资者相对应的卖空投资策略有通常的基本面分析、财务分析、技术分析和牛熊市大势分析,通过这些分析来判断股价即将下跌而进行卖空投资。实际上只进行空头投资的投资者在数量上比较稀少,这主要是由高昂的成本、逼空和补仓带来的风险造成的。更常见的情况是投资者采取空头和多头投资相结合的方法。如通过卖空对冲大盘风险或行业风险,只追求个股相对指数超额收益部分的市场中性投资策略、相同标的在不同市场存在价差时通过同时做多卖空的套利投资策略、针对相关性很强的标的套利的统计套利投资策略等。
2. 港股:卖空交易占比较高,金融股卖空交易活跃
港股卖空交易经历20余年,逐步成熟。1994年1月香港证券交易所推出监管卖空实施计划,初期指定17只股票在“报升”规则下可以卖空(“报升”规则:卖空挂单的价格不得低于当前常规交易最低卖单价),后期不断调整可卖空标的证券范围。香港交易所在亚洲金融危机后开始加强对卖空交易的监管,监管手段包括设置卖空证券范围、恢复1996年暂时取消的“报升”规则、严禁未借到股票直接卖空的“裸卖空”。截至2009年2月12日,港交所指定证券名单共有362只股票,其中主要为港交所主板上市公司。
港股卖空采用证券借贷集中市场模式。结算登记公司建立证券借贷或者融通的交易平台,证券出借与借入双方通过交易平台进行证券借贷,核准的证券公司只是证券借贷的经纪中介商。卖空投资者卖空前,证券公司负责确认投资者已借到足够证券以防止裸卖空(未借到证券而直接卖空)。
香港市场融券交易占成交额15%左右。截至2017年5月15日,港交所共2020家公司,有942只股票可以卖空。2015年年初至今(2017年5月15日)融券交易占成交额在15%附近波动,17年4月为16%。2015年年初至今(2017年5月15日)融券交易量占比在6%附近波动,17年4月为5.6%。日融券卖出额整体呈增加走势,目前在100亿港币附近波动。从行业来看,日融券卖出额较高的行业有金融(2.2亿股)、非日常生活消费品(1.5亿股)、信息技术(0.9亿)。
3. A股:做空规模小成本较高,多用于T+0交易
A股卖空还处于初级阶段。相较于美国、香港,大陆卖空机制开始较晚, 2006年7月2日,证监会发布《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内部控制指引》,标志我国融资融券制度正式确立。2006年8月21日沪深两市分别发布《融资融券交易试点实施细则》,对业务流程、保证金、担保物、标的范围、信息披露和风险控制等进行了详细说明。2008年10月5日我国开始启动融资融券试点业务,并于2010年正式启动。2012年8月30日转融通资金业务的推出,以及2013年2月28日转融通试点的推行使得转融通业务逐渐发展起来,融券交易逐步发展起来。
A股卖空采取集中授信模式,目前融券成本较高。在这种模式下,半官方的证券金融公司是交易体系的核心。当投资者申融券,券商提供自有证券或通过向专门的证券金融公司进行转融通,来满足客户的需求。集中授信模式便于管理当局通过证券金融公司调控证券市场的资金和证券流量。目前A股融券成本为年化利率8.35%-10.60%,明显较美股、港股融券成本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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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玉根:市场的另一半,卖空—美股、港股、A股
美股卖空历史已有200余年。美国证券卖空最早可追溯到1776年的独立战争,在19世纪中逐渐得到发展,到20世纪初规模不断扩大,此阶段卖空交易常见于投资者或经纪商私下之间。1934年美国通过了《证券交易法》,正式引入了卖空交易机制。1938年美国SEC引入卖空报升规则(“报升”规则:卖空挂单的价格不得低于当前常规交易最低卖单价)。20世纪60年代,大量投资者和个人进入市场。20世纪70年代早期,保险、慈善基金、养老金也逐渐参与卖空交易,至20世纪80年代中期,美国大部分的机构投资者都可进行卖空交易,证券卖空已经完全制度化。
美股卖空采用分散授信卖空模式。卖空是指投资者向具有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的券商提供担保物,借入证券并卖出的行为。具体流程是公司大股东、基金等股票持有者如在一段时间内计划一直持有某股票,可以将该股票以一定的利息回报借给券商,券商再以高一些的利息借给卖空投资者,卖空投资者在规定时间后归还。投资者根据保证金和保证金率获得卖空额度。此外还存在未借入证券直接进行卖空的“裸卖空”,因为对市场干扰较大,后来包括美国等世界上大部分国家已禁止。
纽交所上市股票95%可以做空,融券余量占自由流通股5.8%。2017年5月15日,纽约交易所(NYSE)共2535只股票,其中2411只可以做空,占比95%,融券成本(年化利率)仅为2%左右。从90年代初期开始,融券余量持续增加, 5月15日融券余量129.2亿股,占自由流通股5.8%。从行业来看,融券余量较多的行业有能源(25亿股)、非日常生活消费品(20.5亿股)、信息技术(14.6亿股),融券余量自由流通股比值较高的行业有能源(8.9%)、非日常生活消费品(8.4%)、医疗保健(6.7%)。
卖空成本主要为利息、股利与价差。投资者卖空主要成本有(1)融券的利息成本,投资者借券卖出需要承担利息,美国的融券年化利率在2%左右。(2)股利成本,卖空者借入股票,借出者对其股利拥有所有权。因此卖空者需要将股利如数返还给股份借出者。(3)买卖差价的成本,因为美国股市存在做市商,买卖价存在价差,尤其是市值5亿美元以下的中小企业,股票买卖差价通常较大。(4)保证金的资金成本。(5)诉讼成本。卖空投资者在公司存在欺诈行为的情况下可以对该公司提起诉讼。同样的,公司也会对某些卖空者提起诉讼。
卖空投资策略更多为对冲策略。常规的与做多投资者相对应的卖空投资策略有通常的基本面分析、财务分析、技术分析和牛熊市大势分析,通过这些分析来判断股价即将下跌而进行卖空投资。实际上只进行空头投资的投资者在数量上比较稀少,这主要是由高昂的成本、逼空和补仓带来的风险造成的。更常见的情况是投资者采取空头和多头投资相结合的方法。如通过卖空对冲大盘风险或行业风险,只追求个股相对指数超额收益部分的市场中性投资策略、相同标的在不同市场存在价差时通过同时做多卖空的套利投资策略、针对相关性很强的标的套利的统计套利投资策略等。
2. 港股:卖空交易占比较高,金融股卖空交易活跃
港股卖空交易经历20余年,逐步成熟。1994年1月香港证券交易所推出监管卖空实施计划,初期指定17只股票在“报升”规则下可以卖空(“报升”规则:卖空挂单的价格不得低于当前常规交易最低卖单价),后期不断调整可卖空标的证券范围。香港交易所在亚洲金融危机后开始加强对卖空交易的监管,监管手段包括设置卖空证券范围、恢复1996年暂时取消的“报升”规则、严禁未借到股票直接卖空的“裸卖空”。截至2009年2月12日,港交所指定证券名单共有362只股票,其中主要为港交所主板上市公司。
港股卖空采用证券借贷集中市场模式。结算登记公司建立证券借贷或者融通的交易平台,证券出借与借入双方通过交易平台进行证券借贷,核准的证券公司只是证券借贷的经纪中介商。卖空投资者卖空前,证券公司负责确认投资者已借到足够证券以防止裸卖空(未借到证券而直接卖空)。
香港市场融券交易占成交额15%左右。截至2017年5月15日,港交所共2020家公司,有942只股票可以卖空。2015年年初至今(2017年5月15日)融券交易占成交额在15%附近波动,17年4月为16%。2015年年初至今(2017年5月15日)融券交易量占比在6%附近波动,17年4月为5.6%。日融券卖出额整体呈增加走势,目前在100亿港币附近波动。从行业来看,日融券卖出额较高的行业有金融(2.2亿股)、非日常生活消费品(1.5亿股)、信息技术(0.9亿)。
3. A股:做空规模小成本较高,多用于T+0交易
A股卖空还处于初级阶段。相较于美国、香港,大陆卖空机制开始较晚, 2006年7月2日,证监会发布《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内部控制指引》,标志我国融资融券制度正式确立。2006年8月21日沪深两市分别发布《融资融券交易试点实施细则》,对业务流程、保证金、担保物、标的范围、信息披露和风险控制等进行了详细说明。2008年10月5日我国开始启动融资融券试点业务,并于2010年正式启动。2012年8月30日转融通资金业务的推出,以及2013年2月28日转融通试点的推行使得转融通业务逐渐发展起来,融券交易逐步发展起来。
A股卖空采取集中授信模式,目前融券成本较高。在这种模式下,半官方的证券金融公司是交易体系的核心。当投资者申融券,券商提供自有证券或通过向专门的证券金融公司进行转融通,来满足客户的需求。集中授信模式便于管理当局通过证券金融公司调控证券市场的资金和证券流量。目前A股融券成本为年化利率8.35%-10.60%,明显较美股、港股融券成本高。